當前位置:首頁 > 文章資訊 > 法學專業 > 經濟法太碎太雜記不住?別頭疼,豆哥教你劃重點!
經濟法太碎太雜記不住?別頭疼,豆哥教你劃重點!
不少小伙伴都在吐槽經濟法堪稱睡前讀物,這么多內容,加上通篇的文字根本看不下去,過了一遍書卻感覺什么都沒有記住,做題又模棱兩可,瞬間滿滿的挫敗感。
今天就來帶大家重溫經濟法里的第一座小山——法律基礎,第一章往往會被很多筒子忽視,其實里面藏著超多的選擇、判斷考點呢,趕快來看看!
經濟法里的第一座小山——法律基礎考點記憶思維導圖
一、法的本質和特征(一般掌握)
(一)法的本質
法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
豆哥提醒:這里的統治階級不是一般的統治階級意志,而是被奉為法律的統治階級意志,即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
(二)法的特征
二、法律關系(重點掌握)
1.種類
法律關系由三要素構成,即法律關系的主體、法律關系的內容和法律關系的客體。
2.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豆哥提醒: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判定主要看兩個因素:(1)年齡;(2)精神狀態。與肢體是否殘缺、智力高低等無關。
3.自然人的刑事責任能力
刑法將已滿14周歲(≥14周歲)不滿16周歲(<小于16周歲)的公民視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不滿14周歲(<小于14周歲)的公民視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三、法的形式(次重點掌握)
1.種類
我國法的主要形式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特別行政區的法,規章,以及我國簽訂和加入的國際條例。
2.制定機關與效力等級
四、法的分類(一般掌握)
五、法律責任(重點掌握)
豆哥提醒:
(1)違約金屬于民事責任,罰款屬于行政責任,罰金屬于刑事責任;
(2)沒收違法所得屬于行政責任,沒收財產屬于刑事責任;
(3)行政拘留屬于行政責任,拘役屬于刑事責任。
小試牛刀·單選
1.下列有關法律的本質與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法律也會在一定程度上照顧被統治階級的利益
B,法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志的簡單相加
C,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D,法對所有社會成員及其活動都普遍適用
2.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責任的是( )。
A,停止侵害
B,罰款
C,返還財產
D,支付違約金
3.下列對法所作的分類中,以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為依據進行分類的是(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實體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別法
公布答案
1.B 法的本質:法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1)法體現的只能是統治階級的意志,法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是社會客觀需要的反映;(2)法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統治階級每個成員個人意志的簡單相加;(3)法體現的不是一般的統治階級意志,而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
法的特征:法不僅具有行為規則、社會規范的一般共性,還具有自己的特征。(1)法是經過國家制定或認可才得以形成的規范,具有國家意志性;(2)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國家強制性;(3)法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范,具有利得性;(4)法是明確而普遍適用的規范,具有規范性。綜上,選項ACD表述正確,選項B表述錯誤。故選B。
2.B 行政責任是指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所應承受的由國家行政機關或國家授權單位對其依行政程序所給予的制裁。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選項ACD,屬于民事責任;選項B,屬于行政責任。故選B.
3.A 選項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根據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所作的分類;選項B,根本法和普通法,是根據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類;選項C,實體法和程序法,是根據法的內容所作的分類;選項D,一般法和特別法,是根據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所作的分類。故選A。
豆哥在每個知識點后面都標記了重要程度,大家可以根據重要性有針對的分清主次復習,順便喊你做幾道小題,偷偷告訴我,你做對了幾道啊~
會計幫團隊出品∣原創精品∣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豆豆君
資料來源:會計幫APP
以上就是100唯爾(100vr.com)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經濟法的知識技巧了,學習以上的經濟法太碎太雜記不住?別頭疼,豆哥教你劃重點!知識,對于經濟法的幫助都是非常大的,這也是新手學習法學專業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爾還有什么問題可以點擊右側人工服務,我們會有專業的人士來為您解答。
本站在轉載文章時均注明來源出處,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未用于商業用途。如因本站的文章、圖片等在內容、版權或其它方面存在問題或異議,請與本站聯系(電話:0592-5551325,郵箱:help@onesoft.com.cn),本站將作妥善處理。
經濟法課程推薦
法學專業熱門資料
法學專業技術文檔
推薦閱讀










向客服提問








































